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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新能源与智能电网装备、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发展专项项目的通知

2020/12/14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新能源与智能电网装备、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发展专项项目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省有关部门:

为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委决定在新能源与智能电网装备、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四个领域,组织实施一批高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新能源与智能电网装备

1.氢能装备。支持可再生能源发电与电解水制氢一体化技术、分布式和微电网制氢技术,支持质子交换膜电解(PEM)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以及其他高效率、低成本大规模制氢。支持大容量高压气态和低温液态氢储运、液态有机物储氢、固态合金储氢等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推进加氢设备及加氢站控制集成系统、高压阀体和管件、用于高压氢气领域特种材料等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鼓励用于大型应急电源、通信基站、分布式热电联供等领域燃料电池和关键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

2.光伏及风电装备。支持新型高效低成本光伏电池技术及组件研发和产业化,推进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智能光伏设计系统和发电监控系统、智能巡检和清洗装备等硏发及产业化,鼓励开展光伏组件回收和再利用技术开发及应用。支持度电成本低、可靠性高的风力发电机组和叶片等关键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推进大容量风电机组智能电控系统、模块化风力发电机组配套产品、智能故障监控和诊断系统、风电场全生命周期智能化运维系统等研发及产业化。鼓励开展风电叶片等关键部件退役循环利用技术和新模式。

3.智能电网及配电装备。支持高可靠、低损耗智能输变电设备、智能高压电气设备及集成一体化等研发及产业化,推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消纳及分布式电源并网等智能输配电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支持高性能双模式逆变器、大功率充放电控制器、双向变流器、微网综合自动化系统等智能电网控制设备研发及产业化。推进电网智能调度、监测诊断、智能巡检以及泛在电力物联网等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推进大数据中心用高可靠的高低压配电装置国产化,支持基于国产集成电路的配用电系统计量及测控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4.先进储能装备。推进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等储能技术及关键系统、材料研发及产业化,推进高温超导磁储能、超级电容储能、相变储能等其他先进储能技术及关键系统、材料研发及应用。支持储能系统核心部件、储能系统集成及智能控制、大规模储能电站检测及安全等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及产业化。

(二)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

1.动力电池、电机和电控。支持高强度、轻量化、高安全、低成本、长寿命的动力电池以及关键材料、管理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加快固态动力电池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支持驱动或发电用高效电机、电机控制器和控制软件、高性能整车控制器等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推进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IGBT)芯片、集成电力电子控制器(PCU)、永磁驱动电机、交流感应电机、车用DC/DC控制系统、驱动系统总成等核心部件研发及产业化。

2.燃料电池汽车。支持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PEMFC)等汽车燃料电池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推进低成本长寿命膜电极、高性能双极板、高一致性高比功率电堆、低成本高效催化剂、模块化系统集成等燃料电池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支持燃料电池用空压机、加湿器、循环泵、碳纸、故障诊断器、高效散热器等配套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   

3.智能网联汽车。支持复杂环境融合感知、智能网联决策与控制、新型电子电气架构、线控执行系统等智能网联汽车核心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支持车载视觉传感器、激光/毫米波雷达、车规级芯片、多域控制器、智能车载终端、惯性导航、高精度地图与定位、车载操作系统、电子稳定系统、信息安全系统等关键技术和部件研发及产业化。支持LTE-V2X、5G-V2X等无线通信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推动多接入边缘计算、网络功能虚拟化、5G网络切片等技术应用于智能网联汽车。

(三)高端装备制造

1.先进轨道交通装备。支持轨道交通车辆用牵引制动、网络控制系统、减震装置等核心技术和关键部件的研发及产业化。支持轨道交通装备信息化、智能化研发,支持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轨道交通专用设备、交通信号控制管理系统等的研发及产业化。

2.航空装备及配套设备。推进大型水陆两栖飞机、新能源飞机、喷气公务机、民用直升机、多用途固定翼飞机、专业级无人机等高端产品发展。支持航空螺旋桨、航空发动机、机载设备、航空电子系统、航空材料等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支持空管和地面设备及系统、机场服务及维修维护设备等配套系统和设备的研发及产业化。

3.卫星及应用产业。支持卫星制造、航天器系统及部件、运载火箭部件以及移动测控设备、接受和增强系统等研发及产业化。推进卫星终端设备、卫星广播及移动通信系统设备、通信天线、低轨快响卫星数传信道模块等卫星通信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支持卫星导航应用系统、卫星遥感应用系统等系统及设备研发及产业化。

4.专用装备和大型智能成套设备。支持智能高效冶金装备、采矿挖掘装备等工程机械的研发及产业化,推进大型海上平台、海洋环境监测、海洋运动物体组网监测以及海洋能源勘探、水下机器人平台等海洋工程装备及系统的产业化,发展智能农业动力机械、多功能农田作业装备等智能农机装备,以及智能物流装备等成套设备的研发及产业化。

5.应急装备。支持地震、火灾、污染物和危险物品、突发事件现场信息探测与快速获取等高精度、高可靠监测预警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推进应急救援特种工程机械、抢险救援关键设备、应急智慧通信和信息感知产品、特种交通应急保障产品、专用紧急医学救援产品等处置救援装备研发及产业化。推进反恐防暴产品、个人防护用品等风险防控与安全防护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6.冰雪装备。推动整冰机、清冰车、造雪机、压雪车等冰雪场专用装备研发及产业化。支持竞赛装备、防护用具、应急救援装备等冰雪运动用品,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冰雪娱乐设施、可穿戴式智能装备、智能训练产品等冰雪器材和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支持冰雪装备用高性能钢、纳米材料、轻质耐磨材料、特种合金等材料研发及产业化。

7.智能仪器仪表。支持工业用连续测量温度、压力、流量、物位等变量的高端在线智能化仪器仪表、传感器等测控装置的研发及产业化。支持电力电子测量、地质勘探、农林牧渔、实验分析、环境监测等领域专用的高稳定性、高精度智能化仪器仪表的产业化。

(四)新材料

1.高品质特种金属材料。支持高铁车轮、车轴及转向架用钢,高性能船舶和海洋工程用钢,第三代核电关键装备用钢,高速工具钢、电工钢、齿轮模具钢、管线钢等特钢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支持超高纯金属材料、高纯金属靶材以及高强高韧高耐磨、低成本的锆、铝、钒、钛、镁等合金制品产业化。支持钒钛特钢新产品产业化,推动基于稀土合金化的提高钢材耐腐蚀性能技术的产业化及应用。

2.新型功能材料。支持新型表面功能材料、功能陶瓷材料、高性能密封材料、高品质合成橡胶的发展。支持质子膜、反渗透膜、离子交换膜、动力电池用复合膜等新型膜材料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支持电子级化学品、新型化学纤维及功能纺织材料产业化。

3.高性能复合材料。支持碳纤维、玄武岩纤维、特种玻璃纤维等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支持用碳化硅、碳化硼、硼化钛等增强的铝基、铜基复合材料的产业化。支持高温、高压、高速和有腐蚀介质服役环境的金属基陶瓷复合材料研发及产业化。

4.前沿材料。推动石墨烯在防腐涂料、储能器件、复合材料等领域制品的产业化。支持航空航天、汽车等领域金属增材制造材料研发及产业化,无机非金属、高分子、生物等增材制造材料研发及产业化。

二、申报条件

(一)高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是以关键技术的工程化集成或自主创新成果的转化为目标,体现先进性、示范性、引领性的可带有研发任务的建设项目。要求项目已完成关键技术突破或需要进一步工程化开发,基本具备实施条件,所需资金已落实、知识产权归属明晰,并完成备案或核准,具有相关土地手续,项目申报过程中暂不需提交环保等落实证明材料。

(二)高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投资规模一般在3000万元以上,建设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三)项目单位应在河北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成长性较好,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

三、申报与评审

(一)申报程序

1.申报材料。项目单位可自行或委托咨询机构编制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见附件),侧脊应标明申报单位和项目名称。

2.申报途径。项目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组织申报,雄安新区项目由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组织申报;省属事业单位通过主管部门上报。

3.材料审核。请项目汇总申报单位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完整性、真实性及项目申报单位的信用信息进行审核,认真核实项目进展情况,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筛选符合申报方向、条件成熟的项目。

(二)评审程序

1.项目评审。省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2.项目公示。省发展改革委综合考虑评审意见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布局等因素,提出拟给予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清单,在机关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项目入库。项目公示后,对无异议的项目统一纳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库,并告知项目汇总申报单位。

4.项目批复。根据项目前期进展情况,项目汇总申报单位将前期手续齐备、具备下达专项资金条件的项目有关材料正式行文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省发展改革委履行项目批复手续并商省财政厅下达专项资金。

四、其他要求

(一)申报时间。2021年1月8日前报省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1月7日、8日集中收取(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包括:上报文件(一式三份,申报项目汇总表、基本情况表)、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一式三份);电子文件包括:项目汇总表、基本情况表、项目资金申请报告Word版及PDF版。

(三)同一法人单位承担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尚未验收的,可接受其新项目申报,需在申报项目汇总表备注栏中注明。对列入拟支持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待原承担项目验收后,才能申请拨付新项目补助资金。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部署、重要事项以及纳入2020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百强名单的除外。

(四)对按总体建设方案备案,分步实施的项目,可选择相对完整的部分建设内容进行申报。申报项目名称可与备案项目名称不一致,但备案项目建设内容必须涵盖申报项目建设内容,在资金申请报告中要明确两者之间的关系。申报项目为在建或计划新开工项目,已完工项目不在申报范围。

(五)各市要严格筛选项目,既要符合申报条件,又要避免“小、散”,切实体现重大、突出重点,支撑高质量发展、培育发展新动能等工作需要。

(六)被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黑名单、2020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中被撤消或评为不合格的企业,不接受其项目申报。

附件:1.申报项目汇总表.xls

        2.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xls

        3.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docx

        4.真实性声明模板.docx

        5.资金申请报告封面格式.docx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