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石家庄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石科规〔2020〕3号)的有关规定,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2017年、2018年批准建设并通过验收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和因故未能参加2019年市级绩效评估的中心共计50家进行了绩效评估。经专家会议评估、公示和局党组审核批准,本年度共评出优秀等次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8家、合格18家,不合格1家、撤销11家,另有上年度通过省级同类评估未参加市评估的1家直接视为合格,其它原因申请缓评的1家。
根据《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国科发基﹝2017﹞250号)的要求,本次评估为合格以上等次,以及上年度通过省级绩效评估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统一更名为“石家庄市××技术创新中心”,纳入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序列。
列入不合格和缓评等次的,要针对存在的短板问题及缓评原因,研究制订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按规定参加下一轮绩效评估。
未参加评估的11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予以撤销。
希望各依托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在聚集优势科技资源、开展行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等方面的应有作用,为建设创新型省会做出积极贡献。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