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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关于申报2020年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及研发费用后补助项目的通知

2020/12/04

沧州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申报2020年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及研发费用后补助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进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现组织开展2020年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及研发费用后补助项目申报工作。请按照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认真组织项目,按期推荐上报。
 
附件:2020年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及研发费用后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此页无正文)
 
 
                        沧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2月3日
 

 


附件:
 
 
 
 
2020年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及研发费用后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申报须知
 
一、基本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为在沧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市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申报项目。行政机关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
二、相关事项
1.本次项目申报开放“绿色通道”,对申报单位人员不做限项要求。
2.项目申报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申报单位及负责人须分别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要落实《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冀办字〔2019〕1号)文件精神和我市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相关要求,加强对申报项目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3.各归口管理部门须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承担资质、科研诚信和社会领域信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平台查询信用报告)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要按照指南的具体要求进行审核推荐。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和试点直报。
网上申报登陆“沧州市科学技术局政务网——沧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管理中心”。
1.用户注册
(1)申报单位注册。第一次申请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需在“沧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管理中心”点击“单位用户注册” 进行注册。注册时,选择本单位上级归口管理部门,详细填写本单位相关信息,注册“单位管理员”。“单位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科技计划管理,一个单位只能确定一名“单位管理员”,应由固定人员担任。单位管理员用户名密码务必妥善保管,忘记密码请与归口管理部门联系解决。
单位注册信息需经过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才可以申报项目。已注册过的单位,需要更新企业相关信息,原“单位管理员”权限仍然有效。
(2)单位管理员分配项目申请人用户名和密码。“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在“单位用户管理”栏目为本单位申请人创建登录用户,并将用户名和密码分配给项目申请人。  
2.填报项目申请书
项目申请人在“沧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管理中心”点击“申请人登录”,登录后点击“申请书在线填写”,首先准确选择对应的“指南代码”。申请书填写过程中可以多次保存,申报要求的相关附件一律上传,填写完成检查无误后提交单位审核。
3.单位审核
单位管理员登录“沧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管理中心”,点击“单位管理员登录”,在“申请书在线审核”栏目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审核。
单位审核通过、提交归口管理部门后,项目申请书内容不得修改。项目申请人登录“沧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管理中心”—“申报管理”—“申请书在线浏览”,打印项目申请书(PDF格式,有“沧州市科学技术局”字样的水印,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加盖单位公章报归口管理部门。
4.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登录“沧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管理中心”,点击“归口管理部门登录”,使用市科技局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归口管理部门可根据管理需要在“归口用户管理”栏目新建审批用户,并分配管理权限。
四、纸件要求
1.通过“导出当前项目汇总表到excel”功能导出汇总表2份。
2.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用A4纸双面打印,与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加盖申报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公章。
五、受理时间与地点
受理时间: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9日17:30,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上午10:00。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沧州市科学技术局发展规划科(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42号)。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专项
 
一、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指南代码:2020-5001)
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新兴产业培育壮大,聚焦提升产业综合创新能力,引导鼓励县(市、区)政府引进高端创新资源,联合共建机制灵活、市场化运营的科技创新平台,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逐步培育打造功能齐全、链条完整的孵化育成体系。项目执行期3-5年,拟支持4项左右,每项1000万元左右。
(一)申报条件
1.平台要面向域内主导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围绕推动产业强链、补链、延链,汇集高端创新资源,开展科技研发、中试、技术转让、成果转化和科技型企业孵化等服务,引进培养创新人才团队,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引领支撑产业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管委会)与外地高校、科研单位或其他汇集高端创新资源的企业签订合作协议,联合共建科技创新平台。
3.政府(或管委会)为平台无偿提供研发办公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
4.平台建设运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2019、2020年平台未获得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支持。
(二)绩效目标
利用3年时间,建成集研发、中试、转化、孵化、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科技创新平台。5年内,开展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合同科研项目不少于10项,技术转让或成果转化项目不少于5项,孵化育成科技型企业不少于2家,申报成为省级创新研发平台或新型研发机构。
(三)申报材料
1.填写《沧州市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专项申请书》。
2.提供建设运营单位营业执照、合作协议、地方政府(或管委会)提供办公场地、研发人员等相关证明材料。
受理科室及电话:发展规划科  2129112
二、特色优势产业技术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指南代码:2020-5002)
围绕推进我市“18+7”特色产业集群、“6+5”市域主导产业提档升级、做大做强,支持新建新型研发机构模式的产业技术研究院,推进产业技术研究院在我市特色优势产业的全覆盖,服务支撑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和全市主导产业的高质量发展。项目执行期为2年左右。拟支持2项左右,每项拟支持200万元左右。
(一)申报条件
1.产业技术研究院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研发机构,独立核算,市场化运作。近两年未享受过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
2.依托单位、地方政府与高校科研单位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联合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办公用房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固定和流动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
3.产业技术研究院以技术研发与服务为核心业务,面向产业开展合同科研、技术转让、成果转化、咨询服务、技术入股和科技型企业孵化等服务。
4.沧州域内同一产业只支持建立1家产业技术研究院。
(二)绩效目标
开展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合同科研项目10项,形成知识产权(发明或实用新型)10件;技术转让或成果转化项目5项。
(三)申报材料
1.填写《沧州市产业技术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专项申请书》。
2.提供建设运营单位营业执照、合作协议、办公场地、研发人员等相关证明材料。
受理科室及电话:发展规划科  2129112
研发费用后补助专项
(指南代码:2020-5003)
 
为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激励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高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对2019年度研发费用入统的企业择优给予后补助。拟补助100家左右。
(一)补助条件
1.2018年没有研发费用入统数据但2019年研发费用入统数据较大的企业。
2.2018年有研发费用入统数据,且2019年研发费用入统数据高于2018年研发费用入统数据的企业。
3.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入统数据)超过20亿元的企业原则上不纳入本次补助范围。
(二)补助标准
1.2018年没有研发费用入统数据的企业,按照2019年研发费用投入额度,分三档给予补助:2000万元以上补助90万元;1000-2000(不含)万元补助80万元;1000万元(不含)以下的补助70万元,优先补助研发费用较高的企业。补助企业约20家。
2.2018年有研发费用入统数据的企业,按照2019年较2018年的研发费用入统数据增量核算。(1)增量2000万元以上补助100万元;增量900-2000(不含)万元补助90万元。(2)增量300-900(不含)万元的企业,根据增量乘以权重系数(按增长率划分)的得数为基础数据,分80万元、70万元、60万元三档给予补助。(3)增量300(不含)万元以下,根据增量乘以权重系数(按增长率划分)的得数为基础数据,分50万元、40万元、30万元三档给予补助。按基础数据排序,优先补助较高的企业。
(三)申报材料
1.填写《沧州市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请书》。
2.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提供2018、2019年度企业科研经费入统数据申报表及申报系统界面截图打印件(报表须体现企业2018、2019年度企业研发费用及主营业务收入的入统数据)。
受理科室及电话:发展规划科  2129112